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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停车位新政引四大猜想

发布时间:2021-01-13 12:27:47 阅读: 来源:挂锁厂家

小区停车位新政引四大猜想

地产项目停车位建设及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,未来可能出现多种新的情况:比如新政之后,新建小区的物管费可能会涨;哪些新建小区执行新政,哪些小区不执行,会引起混乱;不买车的业主可能会有钱收;开发商在提高容积率方面也可能会有新手段。

 

小区停车位新政策实施之后,将会出现什么样的新问题,值得认真思考。图为记者昨天在宝安区新安街道一小区停车场拍摄的照片。深圳商报记者黄希平 摄

本报评论员 苗凡卒

地产项目停车位建设及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,未来可能出现多种新的情况:比如新政之后,新建小区的物管费可能会涨;哪些新建小区执行新政,哪些小区不执行,会引起混乱;不买车的业主可能会有钱收;开发商在提高容积率方面也可能会有新手段。

昨天,各大媒体都刊登了《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建设及处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出台的消息。《办法》把住宅小区停车位分为配建和增建两种,配建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,禁止买卖,增建车位属开发商所有,可以租售。

由于《物权法》为小区停车位的归属留下了一个语焉不详的尾巴,深圳出台这样一个具体的《办法》,厘清其中的模糊地带,很有必要。眼下,这个《办法》正在征求意见,为了让《办法》的出台经历更严苛的考验,笔者本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,对《办法》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状况,进行一番大胆猜想,供大家参考和讨论。

猜想之一,新政实施后,会在相当一部分住宅小区中引发混乱。混乱的关键在于,大家对于哪些房子执行新政,会产生信息不对称。新政明确规定,它只适用于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,也就是说,只有在《办法》正式实施以后,政府卖的地才要遵守这个办法。发展商只要是在《办法》出台前买的地,不管房子啥时卖,都不用执行新政。这就会带来这样一个局面:大家在《办法》出台后买的房子,因为发展商拿地时间不同,有些执行新政,有些不用执行新政。这样两种情况并存的时间,可能会持续一两年,甚至更长。如何面对这种情况带来的混乱和争议,是完善制度,还是让发展商去适应,是个不小的挑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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